各系(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做好学生评教工作,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保障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的目的
学生评教是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开展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学生参与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推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活动。希望同学们积极行使主人翁权利,认真、负责地对任课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评教对象及范围
评教人:本学期所有在校学生
评教对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平台课表中安排的任课教师)
三、评教时间及方式
评教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30日
评教方式:采用“教学评价系统”进行网上评教。
手机端评教操作步骤:点击“企业微信”→“工作台”→“微门户”→“更多”→“教学评价”→点击手机最下面“任务评价”,根据界面提示,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四、评教要求及说明
请各系(院)认真做好学生评教前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评教的组织工作。
(1)评教前务必通知到每个教学班级,确保每位学生周知,督促学生务必按期完成评教。
(2)要引导学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客观地反映教师的实际授课水平,努力实现真实的客观评价,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并注意文明用语。
(3)要求各班以班会的形式集中组织学生开展评教工作,并做好工作留痕。
(4)各系(院)应引导任课教师全面客观看待学生评教结果,不断创新教学内容,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相关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应合理使用学生评教结果,持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5)学生评教结束后,以系(院)为单位提交各班参评数据(包括实有人数、参评人数、参评率)及班会照片至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办公室)。
如遇问题,可咨询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办公室)。
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